詞條
詞條說明
1、車主帶齊報廢汽車所需資料,報廢車輛入場過磅稱重,回收企業會開具收車單;2、安排拓印車輛車架號碼和發動機號碼,車輛右前45°角照片并檢查車輛完整性;3、將車輛資料及拓印碼送至車管部門進行檔案核實,異地車輛需本地車管部門發函到車輛所屬地的車管部門核對檔案,確定報廢車輛的一性;4、核檔成功:錄入國家商務系統,確認報廢汽車收車時間;5、安排報廢車輛拆解,監銷車由車管部門監銷;6、打印《報廢機動車回收
*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人民共和國商務部公告2014年*6號根據《財政部 商務部關于發布〈老舊汽車報廢更新補貼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建﹝2013﹞183號)等有關規定,現將2014年老舊汽車報廢更新補貼車輛范圍及補貼標準公告如下:2014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間交售給報廢汽車回收企業的,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未達到規定的使用年限,并于當年更新的半掛牽引車和總質量大于12000千克(
公司名: 廣東省國信報廢汽車咨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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