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條
詞條說明
填寫要求1、報關單填寫的項目要準確、齊全、清楚,填報項目若有更改,應在更改項目處加蓋核對章;2、不同合同的貨物,不能填在一份報關單上;3、如果同一合同中包括多種商品,應注意,在一份報關單上填寫的海關統計商品編號的貨物一般不要**過5項;4 、報關單與隨附合同、發票、箱單等應相符,報關單所申報的內容與實際出口的貨物要相符。詳細步驟和說明下面逐項介紹如何填寫《出口貨物報關單》:1、出口口岸:填寫海關放行
加強管理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關于進一步加強出口收匯核銷單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綜發[2006]83號)國家外匯管理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局、外匯管理部,深圳、大連、青島、廈門、寧波市分局:較近,據一些分局反映在轄區內發現騙領出口收匯核銷單(以下簡稱“核銷單”)、買賣核銷單以及將核銷單用于違規出口代理業務等情況。為杜絕此類情況的發生和蔓延,防止貿易項下異常外匯資金的流出入,積極配合國家稅務部門打擊
**報關:所謂**出口,就是在自己公司沒有進出口經營權的基礎上,委托第三方,使用第三方的進出口文件(包括裝箱單,報關委托書,核銷單,必要時提供特殊的證書等文件),幫助自己的產品通過海關的審核,順利出口.當然,這個第三方公司可以是貿易公司,也可以是報關行等等,只要他們有合法的報關文件和資格即可。通俗點來說就是當出口商沒有出口權,或不想使用自己公司單證(通常出口核銷單)。而出口必須要相關出口單證,這時
填寫方法出口貨物及報關單的填寫方法:由出口貨物的收發貨人,或者他們委托的代理人(以下統稱“報關員”),在貨物進、出口的時候填寫《進出口貨物報關單》并向海關申報,同時提供批準貨物出口的證件和有關的貨運、商業單據,以便海關依據這些單據證件,審查貨物的進出口是否合法,確定關稅的征收或減免事宜,編制海關統計。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貨物報關單填寫份數主要是根據報關作業及海關監管的需要。一般來說,以一般貿易方式
公司名: 東海岸(廣東)報關有限公司
聯系人: 邱生
電 話: 13728802712
手 機: 13728802712
微 信: 13728802712
地 址: 廣東深圳龍崗區布吉街道羅崗社區萬科紅立方大廈1棟辦公樓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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