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條
詞條說明
隨著執行力度的加大,各省根據自省的現狀,及依據《關于無證房產依據協助執行文書辦理產權登記有關問題》的通知、《關于無證房產依據協助執行文書辦理產權登記有關問題的函》等相關法律紛紛出臺相應的解決方案。依江蘇省為例,為解決執行工作中較為**的疑難問題,統一全省執行尺度,根據相關法律、**解釋的規定及精神,結合執行工作實際,制定了《關于執行疑難問題的解答蘇高法[2018]86號》的解答,供參考。在集體土地
合同糾紛怎么處理合同法*128條規定:“當事人可以通過和解或者調解解決合同爭議。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合解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仲裁協向仲裁機構中請仲裁。涉外合同的當事人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中國仲裁機構或者其他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當事人沒有訂立仲裁協議或者仲裁協議無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根據這一規定,可以總結出合同糾紛可以通過以下途徑解決:1、和解。和解是當事人自由選擇的在自愿原則下解決臺同糾紛的
按照較高人民法院《關于授權開展人身損害賠償標準城鄉統一試點的通知》的要求,省法院發布了《江蘇省**人民法院關于開展人身損害賠償標準城鄉統一試點工作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為配合《實施方案》中有關費用的計算,根據江蘇省統計局、國家統計局江蘇調查總隊發布的《江蘇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以及江蘇省統計局統計的2018年和2019年全省居民收入支出等相關指標,現將2018年和2019年
江蘇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下房屋建筑與**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合同履約及工程價款調整的指導意見
為積極有序推進房屋建筑與**基礎設施工程復工,進一步穩定建筑市場秩序,及時化解工程結算糾紛,維護工程發承包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按照發承包雙方合理分擔風險的原則,現就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下的房屋建筑與**基礎設施工程履約及工程價款調整提出如下指導意見,請各設區市結合本地具體情況貫徹實施。一、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造成的損失和費用增加,適用合同不可抗力相關條款規定。合同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
公司名: 江蘇共盈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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