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條
詞條說明
5.2異議理由二:與在先商標構成相同或者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5.2.1適用情形(1)被異議商標同異議人在相同或者類似商品上 “已經注冊”或“初步審定”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異議人可以提出異議。即同自己在先商標構成近似。? ?(2)他人初審公告的商標,與異議人申請在先但尚未初審公告的商標,在相同或者類似商品上構成相同或者近似,異議人可基于“申請在先”提出異議。即“申請在先”原則。
一、阿聯酋商標注冊概要1、阿拉伯聯合酋長國由阿布扎比、迪拜、沙迦、哈伊馬角、阿治曼、富查伊拉、烏姆孟萬等七個酋長國聯合組成,其**是阿布扎比,迪拜是其商業中心。2、阿拉伯聯合酋長國商標保護聯邦法于1993年1月12日生效,其實施細則于1993年2月生效,其實施細則于1993年2月生效。3、阿聯酋商標權的獲得基于使用在先原則。接受商品商標、服務商標、聯合商標和證明商標的申請注冊。4、商標和服務分類基
(一)商標注冊制度概述越南國家知識產權局負責越南的商標注冊申請受理與審查,商標注冊的主要流程為:申請一受理(形式審查)一公告一實質審查一核準注冊。?申請通常在遞交后1~2周受理,審查員將對申請進行形式審查,即主要審查中請要求和分類信息是否符合規定。形式審查通過后將會安排公告,商標公告后到核準注冊前為異議期,任何利益相關人或在先權利人均可提出異議。商標公告后(無論有無第三方提出異議請求),
美國商標申請需要向美國知識產權局(USPTO)提交注冊申請,商標注冊采用“使用在先原則”,在美國提交申請時要求有使用基礎,主要分為三種,三個基礎需要的文件及注意事項如下:1基于意圖使用此基礎適用于提交注冊申請時,商標尚未在美國使用的情況。基于“意圖使用”提交商標注冊申請,申請提交時*提供商標使用證據,直接提交注冊申請即可,但當官方通過商標審查后會下發官方通知要求申請提交使用證據及在**和美國的首
公司名: 深圳聞方知識產權服務有限公司
聯系人: 盧先生
電 話:
手 機: 18126011216
微 信: 18126011216
地 址: 廣東深圳深圳寶安
郵 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