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條
詞條說明
有下列情況不得申請機動車延緩報廢:1、微型載貨汽車(總質量小于1.8噸,含越野型)、帶拖掛的(全掛汽車列車)載貨汽車、礦山作業**車及各類出租汽車(19座以下)。2、營運車輛轉為非營運車輛或非營運車輛轉為營運車輛。3、右置方向盤汽車,達到十年使用期。4、達到使用年限前未即時申請“檢驗合格標志”。5、一個檢驗周期三次不合格的(含環保排汽污染物檢測不合格),不得申請延期使用。另外根據較新汽車報廢報廢標
1 報廢汽車的擁有者應當向車管所辦理機動車報廢手續。2 車管所將出具《機動車報廢證明》,并告知其將報廢汽車交售給報廢汽車回收企業。?3 報廢汽車的擁有者應當及時將報廢汽車交售給報廢汽車回收企業。4 回收企業再向報廢汽車的擁有者出具《報廢汽車回收證明》。5 報廢汽車的擁有者憑《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向汽車注冊登記地的公安機關辦理注銷登記。
根據《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強制報廢車輛的車主應當將機動車交售給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由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按規定進行登記、拆解、銷毀等處理,并將報廢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注銷。全新《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實行,具體規定了各大類型機動車的強制報廢年限:1.非營運的小、微型汽車,這類車型沒有明確的報廢年限,直到不能再通過年審就會被強制報廢。不過,但車輛的里程數達
1.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2年;2.租賃載客汽車使用15年;3.小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0年,中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2年,大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5年;4.公交客運汽車使用13年;5.其他小、微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0年,大、中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5年;6.**校車使用15年;7.大、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轎車除外)使用20年;8.三輪汽車、裝
公司名: 天津萬星再生資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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