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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夯法處理地基是20世紀60年代由法國Menard技術公司首先創用的,這種方法是將很重的錘(一般為100~400kN)從高處自由落下(落距一般為6~40m)給地基以沖擊力和振動,從而提高地基土的強度并降低其壓縮性。此法最初僅用于加固砂土和碎石土地基。經過十幾年的應用與發展,它已適用于加固從礫石到黏性土的各類地基土,這主要是由于施工方法的改進和排水條件的改善,強夯法由于具有效果顯著、設備簡單、施工方
強夯是法國的Menard技術性企業于1969年創新的一種路基加固方式,它根據一般10~40t的重錘式和10~40m的落距,對路基土增加非常大的沖擊性能,在路基土中所產生的震波和動內應力,可提升路基土的抗壓強度、減少土的膨脹性、改進碎石土的抗汽化標準、清除濕陷性的濕陷性等。與此同時,夯擊能還可提升土壤層的勻稱水平,降低未來很有可能產生的不同地基沉降。強夯換置法是選用在夯坑內回填土料石、砂礫石等粗顆粒
地基強夯工程加固軟弱地基的方式是利用重錘的自由下落夯實地基,在近年來得到了越來越多的應用。在工程中比較常見的不良地基有8種,包軟土、雜填土、沖填土、飽和松散沙土、濕陷性黃土、膨脹土、含有機質土和膨脹土,其中軟土、濕陷性黃土、雜填土、沙土 等多種不良地基都適合采用強夯工程處理。在地基強夯工程上主要以雜填土為例,主要通過強夯工程處理雜填土地基被多次使用和報道,然后經過長期的驗證,早已成為處理雜填土地基
強夯法是近幾年來較為火爆的地基處理技術性,可用土層覆蓋面廣,結構加固成效顯著,解決后可獲得較高的承載能力是它的主要特點。可是,強夯法施工并不適感用以大部分的地基處理自然環境,其缺陷也是很顯然的,施工噪聲大,因為存有合理區和危害區的區別,深層次難以做到壓密的實際效果,結構加固深層受限制。這種造成強夯法并無法取得有效的宣傳應用。因此,為了更好地在強夯地基解決的設計方案、施工和質量檢驗中,保證技術性優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