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條
詞條說明
近日,遼寧省人社廳印發了《電子勞動合同訂立指引》(以下簡稱“指引”),指導用人單位做好電子勞動合同的推廣和應用。《指引》提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電子勞動合同的,要通過電子勞動合同訂立平臺訂立。對于訂立平臺技術門檻,《指引》也提出了明確的要求:訂立平臺具備身份認證、電子簽名、意愿確認、數據安全防護等能力,確保電子勞動合同信息的訂立、生成、傳遞、儲存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滿足真實、完整、準確、不可篡改
1:什么是 “電子印章”?根據《電子簽名法》規定,電子印章指的是數據電文中以電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識別簽名人身份并表明簽名人認可其中內容的數據。以**的密碼技術保證簽章文件的一性、不可篡改性。其管理、使用方式符合實物印章的習慣和體驗,其加蓋的電子文件具有與實物印章加蓋的紙張文件相同的外觀、相同的有效性和相似的使用方式2:電子印章不就是傳統印章的圖像?電子印章并不是電子化的印章圖形,電子化印章圖形
簽字是代表對內容的認可,其他人簽字只能表示他對內容認可,但是無法替你執行合同的內容。除非是你不具備簽字的條件,而通過一定的**手續,確保他人代簽的行為,能夠代表你的意愿,否則代簽名無效。當前電子合同上進行電子簽名,很多存在代簽的情況。比如:你的電子簽名數據是由平臺發給你,而你和平臺進行交易,這種情況下平臺很可能直接代替你的身份進行簽字。這樣算是不安全的電子簽名方式,電子合同是會無效的。*十三條規定
簽署電子合同一定要實名認證。不管是個人還是企事業單位簽署電子合同,都必須要實名認證,不經過實名認證的簽署的電子合同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因為**有效的簽署身份。1) 《合同法》十三條:當事人訂立合同,采取要約、承諾的方式。當事人的身份主體,需要通過實名認證來鎖定。2) 《電子簽名法》六條:符合下列條件的數據電文,視為滿足法律、法規規定的文件保存要求:(一)能夠有效地表現所載內容并可供隨時調取查用
公司名: 深圳市中正鴻泰信息咨詢服務有限公司
聯系人: 楊經理
電 話:
手 機: 17762846972
微 信: 17762846972
地 址: 廣東深圳寶安區星港同創匯4棟408
郵 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