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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明專利的特點發明專利作為知識產權的一種,自然也具有知識產權的普遍特征,即時間性、地域性、無體性、專有性。但與其他類型的專利相比,發明專利有其自身的特點。1.申請難度較高針對發明專利的創造性,我國要求該發明與申請日以前的已有技術相比,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進步;而針對實用新型則只要求與申請日以前的已有技術相比,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對發明強調了“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進步”,可見發明專利的創造
什么是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高新技術企業又稱**高新技術企業,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規定,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是指在《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內,持續進行研究開發與技術成果轉化,形成企業核心自主知識產權,并以此為基礎開展經營活動,在中國境內(不包括港、澳、臺地區)注冊一年以上的居民企業。深圳地區的科技型成長型企業,也可申請深圳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如果企業申請的國家高新企業認定或者深圳高新企
知識產權表面上可被理解為“對知識的財產權”,其前提是知識具備成為法律上的財產的條件。然而,知識的本質是一種信息,具備無體性與自由流動性。作為信息的知識一旦被傳播,提供這一信息的人就無法對信息進行排他性的控制。那么由這一信息所表達的智力成果就不可能成為法律意義上信息創造者的財產。而知識產權法律制度通過賦予智力成果的創造者以排他性使用權和轉讓權的方式,創造出了一種前所未有的財產權形式。法律之所以要將原
知識產權許可的內容1.著作權許可:著作權人可以許可他人行使著作財產權,并依照約定或者著作權法有關規定獲得報酬。著作權和鄰接權中的人身性權利,不得許可。使用他人作品應當同著作權人訂立許可使用合同,許可使用的權利是專有使用權的,應當采取書面形式,但是報社、期刊社刊登作品除外。《著作權法》規定可以不經許可的除外。許可使用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內容:(一)許可使用的權利種類;(二)許可使用的權利是專有使用權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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