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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說明
進出口危險化學品清關有什么要求?需要注意哪些問題?根據《危險化學品*管理條例》(**令*591號)*三條,本條例所稱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列明的危險化學品有2828個條目。生活中常見的大部分化學品,如酒精、碘酒、84消毒液、乙醚,某些香料、香水、油漆、油墨、涂料、樹脂、膠黏劑等
進口報關程序通常情況下,進口報關程序分為申報、查驗、納稅及放行4步。1.申報海關接受申報的方式一般有3種:口頭申報、書面申報及電子數據交換申報,其中以后兩種申報形式為主。按照我國《海關法》的規定,進口貨物的申報期限為自運輸工具進境之日起14日內,**過14日期限未向海關申報的,由海關按日征收進口貨物CIF(或CIP)價格的0.5‰的滯報金。**過3個月未向海關申報的,除有特殊原因的以外,由海關將貨物提
進口危化品不實申報典型案例案例一:未如實申報某海關在對某公司進口的水性漆進行查驗時,發現其未按照危險化學品進行申報,但產品組分信息中含有《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中列明成分、且包裝標識中含有危險圖示信息,懷疑其屬于危險化學品。為進一步確定產品的危險特性,查驗人員取樣送實驗室進行危險特性分類鑒別。經實驗室檢測,該批貨物為3類易燃液體,UN編號1263,屬于《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28
關于進口貨物商檢調離或目的地檢驗1為什么貨物已經入境還要目的地檢驗?為便利企業,提高通關效率,實現進口貨物的快速通關和流轉,減少貨物在口岸積壓,海關實施“兩段準入”的監管,**段在口岸海關判別“是否允許貨物入境”,*二段判別“是否允許貨物進入國內市場銷售或使用”。在該模式下,進口貨物提離口岸監管區后,海關對有檢驗要求的貨物,實施目的地檢驗,以確定“是否允許貨物進入國內市場銷售或使用”。對有目的地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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