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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妝品備案中生產工藝要求 (一)提供的生產工藝應包括工藝簡述和工藝流程簡圖,工藝簡述應能簡明扼要地反映產品的實際生產過程,包括操作步驟(至少包含產品的灌裝、包裝、成品的步驟)、各步驟中涉及的原料并注明關鍵參數,如溫度、壓力等。產品配方中所有原料應在生產工藝中列出,原料名稱應與產品配方一致。對于在原料不同組別中出現同一原料時,應在該原料處有標注,如部分、剩余等。 (二)工藝簡述應與工藝簡圖相符。工藝
染發劑占被通報假冒化妝品的80%以上 通告顯示,針對化妝品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經廣東、上海、浙江省(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調查核實,標示名稱為宣邑染發膏(自然黑)等31批次染發類產品,標示名稱為安熱沙水能戶外防曬乳1批次防曬類產品,標示名稱為安珂羽思活能凈痘液1批次祛痘/抗粉刺類產品,標示名稱為安娜貝拉海藻補水面膜等2批次面膜類產品為假冒產品。其中染發劑在被假冒產品中的占比達到88.6%。 記者梳
消費者可根據不同年齡段的兒童需求選擇合適的產品。 防曬產品:對于新生兒來說,戶外活動需求較少。6月齡以下嬰兒皮膚嬌嫩,體表面積與體重的比值較高,涂抹防曬產品較*發生不良反應,因此,不宜使用防曬產品,應當避免日光直射期外出(每日上午10點至下午2點)。需要外出的話,盡量以戴帽子、打傘、穿著淺色純棉衣物等物理遮蓋的方式防曬。對于6月齡以上至2歲的嬰幼兒,仍然以衣物遮蓋防曬為主,也可以使用SPF10
海關總署公告2020年第99號(關于調整部分進出境貨物監管要求的公告)
公告〔2020〕99號 為深入貫徹**減稅降費政策,落實“六穩”“六保”工作任務,持續優化口岸營商環境,減輕企業負擔,海關總署決定對部分進出境貨物監管要求進行調整,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取消進境栽培介質辦理檢疫審批時提供有害生物檢疫報告和**進口栽培介質開展風險評估送樣檢驗的監管要求。 二、出境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生產企業,輸入國家或地區無注冊登記要求的,免于向海關注冊登記。 三、取消出境水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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