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條
詞條說明
分公司的債務,總公司是否有義務償還?以分公司名義與賣方簽署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分公司欠付賣方貨款,賣方同時起訴分公司、總公司為共同被告的,法院一般判令分公司為總公司的分支機構,不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較終應由其所屬的總公司承擔。?
涉及的服務內容:合同糾紛、債權債務、民間借貸糾紛、房產土地糾紛、交通事故(包括假肢賠償、死亡賠償)、保險金融糾紛、建設工程糾紛、股權糾紛、人身損害賠償等民商事案件。??律師介紹北京東迅律師創辦人、主任,北京市律師協會會員,全國律師協會會員。2002年通過國家首屆**考試**法律職業資格。2007年執業于律師。在從事法律服務十余年的過程中,堅持以*知識、服務為民為理念
執業理念:伸張正義、敬業負責、崇尚法治,促進社會的公平公正較是我們的不懈追求。?涉及的服務內容:勞動(勞務合同)爭議仲裁及訴訟代理、合同糾紛、債權債務、民間借貸糾紛、房產土地糾紛、交通事故(包括假肢賠償、死亡賠償)、保險金融糾紛、建設工程糾紛、股權糾紛、人身損害賠償等民商事案件。??律師介紹北京東迅律師事務所創辦人、主任,北京市律師協會會員,全國律師協會會員。2002
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自身狀況對死亡、傷殘的參與度,不能作為減損交強險商業險及責任人賠償義務的考量因素,責任人應全額賠償
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自身狀況對死亡、傷殘的參與度,不能作為減損交強險商業險及責任人賠償義務的考量因素,責任人應全額賠償裁判**觀點:受害人個人體質狀況對損害后果的發生具有一定的影響,但這不是侵權責任法等法律規定的過錯,與事故造成的后果并無法律上的因果關系。受害人對損害的發生或者擴大沒有過錯,不存在減輕或者免除侵權人賠償責任的法定情形,不能按照鑒定意見認為交通事故對損害后果的參與度來判令受害人按比例自行
公司名: 北京東迅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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