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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滿,公司未提供指導培訓服務違約,被判退*費案號:(2021)粵0111民初5339號原告與被告廣州某品牌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簽訂《合作服務協議》,約定:原告*被告“xx炒飯”餐飲項目,期限自2019年12月30日起至2020年12月30日止;指導培訓服務費用為人民幣52000元(包含甲方配送給乙方的協議配置設備及甲方提供的相關技術培訓服務費)。2019年12月31日,原告向被告提
*被騙實錄-*便利店*騙局2021年,某*商想要開一家便利店,但苦于沒有經驗,遂在網絡檢索*便利店項目并留下自己的聯系方式。不久,廣州某公司宣稱xx便利店在便利店行業經營多年,具有品牌**度,其經營模式為新一代復合模式便利店,其中旗艦店型屬于便利店+熟食餐飲+菜鳥驛站+線上配送(xx便利店小程序)+24小時無人零售+福利*多重復合模式便利店。同時,廣州某公司還向*商發放形象樣板店(即
冷靜期解除合同,*商獲退大部分合同款案號:(2021)粵0115民初2454號原告(反訴被告)與被告(反訴原告)廣州某餐飲服務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10日簽訂《單店自主經營合作合同》,約定:原告(反訴被告)*被告(反訴原告)“XX”餐飲項目,合作代理相關費用:營運保證金20000元;品牌使用費78000元;在店鋪選址完成甲方備案手續當天應支付全套定制設備費用85000元;代理合作期限從20
公司無財產可供執行,成功追加執行公司股東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廣州某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一案,因被執行人經法院窮盡執行措施已無財產可供執行,法院已依法作出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的裁定。被執行人廣州某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0月11日,注冊資本100萬元。被申請人董xx、高xx作為被執行人廣州某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現任自然人股東,認繳出資額分別為95萬元、5萬元,出資方式為貨幣,出資期限屆滿之日為2050年
公司名: 廣東章鼎律師事務所
聯系人: 古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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