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條
詞條說明
合同期臨屆滿未開店,*商獲退全部*費案號:(2021)粵0111民初8289號原告與被告廣州某餐飲管理公司于2020年6月7日簽訂《區域代理及區域經營合同》、《培訓及運營管理服務合同》,約定:原告*被告“xx茶町”餐飲項目,服務期自2020年6月7日至2021年6月6日止,*區域為海南省東方市。合作代理相關費用:品牌授權費20000元;**資料費23400元;項目技術培訓費用23400元;
合同到期未開店經營,*商獲退80%*費案號:(2019)粵0112民初8376號譚先生通過網絡發現某品牌奶茶*項目,于2018年12月4日到達廣州某餐飲公司了解*事項。當天,譚先生即與廣州某餐飲公司簽訂《餐飲服務協議書》,廣州某餐飲公司為甲方,譚先生為乙方,約定由甲方提供“開店一站式服務”,服務內容包括:前期的開店咨詢與指導、服務流程及產品制作技術的培訓、店面裝修裝潢的設計等。合同服務期限
*商未實際開店,獲退全部*費案號:(2021)粵0111民初18890號原告與被告廣州某餐飲管理公司于2020年11月18日簽訂《服務合同書(區域代理店型)》、《補充協議》及《品牌授權使用許可合同》,約定原告*被告“XX”餐飲項目,合作費用合計212000元;代理合作期限從2020年11月18日至2021年11月17日。簽約后,原告向被告支付上述合同約定款共計212000元。2021年5月1
公司違反信息披露義務未提供服務,被判全額退*費及承擔50%違約金
公司違反信息披露義務未提供服務,被判全額退*費及承擔50%違約金案號:(2021)粵0111民初2405號原告與被告廣州某餐飲管理公司于2020年8月12日簽訂《合作服務協議書》,約定:原告*被告“xx道”餐飲項目,合同期限自2020年8月12日起至2021年8月11日止,相關費用133000元(該費用包含:項目技術培訓學習費、店面裝修圖紙設計費、后期運營指導費等費用)。簽約當日,原告向被告一
公司名: 廣東章鼎律師事務所
聯系人: 古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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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機: 18578753741
微 信: 18578753741
地 址: 廣東廣州天河區天河區天河北路30號時代廣場西座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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