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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妝品注冊人、備案人應當如何對產品留樣?留樣的數量如何確定?
問:化妝品注冊人、備案人應當如何對產品留樣?留樣的數量如何確定? 答:依據《化妝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化妝品注冊備案資料管理規定》《化妝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化妝品注冊人、備案人應當對每批次出廠的產品留樣。該留樣制度的目的是為保證產品質量安全可追溯,壓實化妝品注冊人、備案人對產品質量安全的主體責任;同時在已銷售的產品出現質量安全問題以及被假冒等情形時,便于查驗每批次產品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在留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簡化進口保健食品注冊備案申請有關領事認證材料的公告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簡化進口保健食品注冊備案申請有關領事認證材料的公告《取消外國公文書認證要求的公約》(以下簡稱《公約》)已在我國生效實施,進口保健食品注冊備案涉及的境外生產廠商資質證明文件、上市銷售證明文件、生產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證明文件、委托書(協議)等,按照以下要求執行:《公約》締約國出具的上述文件,只需辦理該國附加證明書,*辦理該國和中國駐當地使領館的領事認證,但中國外交部公布的《公約》締約國
以銀杏葉提取物為原料的產品,注冊保健食品應提交哪些申報資料?
答:根據總局要求,為進一步強化審評與監管的銜接,從2016年3月1日起評審的以銀杏葉提取物為原料的產品,包括新申報、再注冊、技術轉讓和變更產品,除符合現行法規標準外,注冊申請人還應按以下要求提供資料:一、將銀杏葉提取物原料質量標準納入產品技術要求。銀杏葉提取物原料質量標準應包括:來源、制法、性狀、水分、灰分、鉛(≤2.0mg/kg)、總砷(≤1.0mg/kg)、總汞(≤0.3mg/kg)、加工助劑
化妝品的功效宣稱是消費者判斷一款產品是否滿足其預期需求并作出購買決策的重要依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明確了化妝品功效宣稱的監管要求,化妝品注冊人、備案人對化妝品的功效宣稱負責,并應在專門網站公布功效宣稱依據的摘要,接受社會監督。《條例》配套文件對功效類別、功效宣稱評價要求等作出詳細規定,為注冊人、備案人規范功效宣稱提供了依據。明確化妝品功效宣稱范圍。化妝品功效宣稱不應**出化妝
公司名: 北京天健華成國際貿易咨詢有限公司
聯系人: 李女士
電 話: 010-84828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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