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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健功能已列入《功能目錄 非營養素補充劑(2023 年版)》的產品過渡對保健功能已列入《功能目錄 非營養素補充劑(2023?年版)》的產品,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設定?5?年過渡期,規范注冊和備案產品的保健功能聲稱,已發布的《保健食品原料目錄》對應的功效按《功能目錄??非營養素補充劑(2023?年版)》調整,并制定了《新舊保健功能聲稱對應
保健食品備案劑型粉劑的技術要求(2021年版)1.粉劑概述用于保健食品備案的粉劑是以納入保健食品原料目錄的原料與輔料經粉碎、均勻混合制成的干燥粉末狀成品。2.粉劑產品說明書有關內容以下內容僅針對粉劑食品形態規定了需要滿足的有關要求,不涉及使用的原料輔料在制成產品時另需要符合的其他規定。產品說明書中有關內容要求如下:【適宜人群】該劑型應該適宜于所有人群【不適宜人群】該劑型暫無特定的不適宜人群【食用量
本文作者為北京天健華成**投資顧問有限公司化妝品注冊部。 ? 本文的論述對象為進口非特殊類化妝品,備案后**的是電子版備案憑證,備案產品按照“國妝網備進字(境內責任人所在省份簡稱)+四位年份數字+六位順序編號”的規則進行編號。 ? 第一步:明確概念分類,確定進口程序 1.確定產品是否屬于化妝品 我國《化妝品衛生規范》(2007年版)一書中將化妝品定義為:以涂擦、噴灑或其他類似
國家藥監局綜合司關于標示名稱為“兒童彩妝”產品定性有關問題的復函
山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你局《關于對“兒童彩妝”產品定性問題的請示》(魯藥監字〔2021〕73號)收悉。經研究,現函復如下:一、 依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三條的規定,化妝品是指以涂擦、噴灑或者其他類似方法,施用于皮膚、毛發、指甲、口唇等人體表面,以清潔、保護、美化、修飾為目的的日用化學工業產品。據此,判定一種產品是否屬于化妝品,應當根據該產品的使用方法、施用部位、使用目的、產品屬性等進行界定。如
公司名: 北京天健華成**貿易咨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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